因為經過朝夕相處之後,漸漸的~那種熱戀的感覺不再有,反之是看清楚他很多「真面目」意思不是不好,
只是說,你對他的感覺不再是像戀愛中那種愛慕,而是像家人般的熟稔~



不過,並不是「住在一起」就會有這種感覺!

「同居」和「結婚」是有很大的不同的!!



結了婚,共同負擔的責任也就增加了!(不管是不是有了小孩…)

我覺得結婚,是一件很現實的事情!因為你每天必須為了一些生活的瑣事而煩惱,
有的感情,就會因此被磨掉,我不是覺得婚姻不好,而是,
「結婚」是一件必須有「成熟的心智」以及「承受責任的能力」!



而同居,不過是為戀愛男女多了一個相聚的地方,能夠讓二人朝夕相處的地方,
雙方所考慮的東西不過相處的問題,並沒有「對這個家庭的責任」,這是有很大的差別的!




**兩者我都欠缺,也許該試著改變了**

每天的悲臉...看久了也是會厭煩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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